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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告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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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0年4月9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传达的相关内容要求,部分现场项目部未严格按照其通知内容执行。
特此决定对以下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
1. 达钢现场项目经理罗新玖
2. 成都中冶赛迪分公司装饰工程项目经理谭国庆
3. 水钢现场项目经理马吉勇
公司决定:各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必须在5月1日前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将相关文件以传真或者发送邮件方式提交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否则将对项目经理和公司派驻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重庆赛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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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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